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》研读

近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《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22年度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。

《报告》内容包括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新部署、积极减缓气候变化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、完善政策体系和支撑保障、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五个方面。

《报告》总结了2021年以来我国各领域应对气候变化新的部署和政策行动,展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新进展和新成效,以及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所作出的贡献。

《报告》阐述了中方关于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第27次缔约方大会(COP27)的基本立场和主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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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报告》提到,经初步核算,2021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(GDP)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3.8%,比2005年累计下降50.8%,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6.6%,单位GDP煤炭消耗显著降低。

《报告》指出,中国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国家战略,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整 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,把系统观念贯穿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全过程,加强顶层设计。将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中国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“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降低18%”作为约束性指标。

调整产业结构,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。稳步推进新能源、新能源汽车、绿色环保等产业集群建设,支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,建设绿色制造体系。2021 年规模以上工业中,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8.2%,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5.1%;新能源汽车产量367.7万辆,比上年增长152.5%;光伏组件产量达到182吉瓦(GW),连续15年位居全球首位;打造662家绿色工厂、989 种绿色设计产品、52家绿色工业园区、107家绿色供应链企业。

优化能源结构,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步伐提速,2021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首超煤电,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16.6%,煤炭消费占比下降至56.0%。加快推进新能源基地建设,截至2021年底,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.63亿千瓦,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44.8%,海上风电装机跃居世界第一

提高化石能源清洁利用水平。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,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集中利用,累计实施节能降碳改造近9亿千瓦,实施灵活性改造超1亿千瓦,10.3亿千瓦煤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改造、占煤电总装机容量的93%,建成世界最大的清洁煤电体系

促进节能提效,积极构建绿色低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。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,新能源汽车继续延续快速增长势头、累计推广超一千万辆,全国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超过71%,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覆盖率达75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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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,强化综合防灾减灾适应气候变化能力。截止 2021年底,已构建完成-市-县-乡-村五级灾害信息员体系,总量已达100万人。中央层面有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12个、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仓库 46 个、中央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库55个。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优化国家生态安全屏障,2021年部署实施10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。

完善经济政策,大力发展绿色金融。逐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,开展绿色金融评价,创设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,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的前提下,向清洁能源、节能环保、碳减排技术等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的企业提供碳减排贷款。截至2021年底,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发放再贷款资金855亿元,支持金融机构向碳减排领域发放符合要求的贷款1425亿元,带动年度碳减排287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。

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,推动绿色信贷稳步发展,促进绿色债券市场扩容,创新推出碳中和债券、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金融产品,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碳金融创新。截止2021年末,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15.9万亿元,同比增长33%,其中,包括风电和光伏发电在内的清洁能源产业贷款余额 4.2万亿元,同比增长31.7%;中国境内绿色债券余额1.1万亿元,同比增长 33.2%, 各类主体2021年发行碳中和债券2743亿元。

积极稳妥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。中国推动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上线交易,是全球覆盖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。地方试点碳市场运行平稳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 广东、湖北和深圳7省(市)碳市场试点共覆盖电力、钢铁、 水泥等 20 余个行业近 3000 家重点排放单位。全国碳市场激励约束作用初见成效,企业减排意识和能力水平得到有效提高,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 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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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,深化气候领域双多边合作机制。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最大捐赠国,向全球环境基金(GEF)第8增资期捐款3190万美元,推动GEF-8实现52.5亿美元历史最大规模增资。推动绿色气候基金(GCF)恪守《公约》及其《巴黎协定》原则共识,累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超过 100 亿美元气候资金支持。南南合作取得新进展。截至2022年7月,中国已累计安排超过12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,与38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3 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。

来源:绿色金融CGF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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